采购人名称 |
胶州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|
联系人 |
宁永利 |
地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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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话 |
82288776 |
采购项目名称 |
胶州市事业单位车改公车拍卖服务机构项目 |
预算金额 |
¥0.10 |
采购项目内容 |
胶州市事业单位车改公车拍卖服务机构项目 |
拟采购的标的说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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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|
本项目公开招标只有青岛华信拍卖有限公司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,根据青财采【2015】25号文关印发《青岛市政府采购方式变更审批管理办法》的通知第十一条第(四)项规定,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货物、服务,在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只有一家响应,所以申请单一来源采购。 |
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|
青岛华信拍卖有限公司 |
地址 |
青岛市市南区燕儿岛路23号2-104 |
专家1论证意见 |
胶州市事业单位车改拍卖服务机构项目第二次开标,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,该项目废标处理后,经相关程序改为单一来源采购。政策依据为青财采【2015】25号文件第十一条第四款。按照单一来源采购程序要求,另行开标。 |
专家1姓名 |
隋焕新 |
职称 |
高工 |
工作单位 |
青岛市税务局 |
联系电话 |
13906425986 |
专家2论证意见 |
本项目是二次发布,第一次和第二次参与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均不足三家,且两次开标均只有青岛华信拍卖有限公司,是参与投标的合格投标人,依据《政府采购法》和《招标投标法》的相关条款,本项目须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。 |
专家2姓名 |
周国钢 |
职称 |
高工 |
工作单位 |
青岛大学 |
联系电话 |
13963986359 |
专家3论证意见 |
本项目前期已按规定采用两次招标组织采购,开标过程两次均只有一家单位-青岛华信拍卖有限公司按时递交投标文件,按招标法规定,有效投标单位不足三家,均予以废标,根据青财采【2015】25号文件第十一条第四规定,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方式组织采购。 |
专家3姓名 |
崔秀彦 |
职称 |
高工 |
工作单位 |
青岛瑞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|
联系电话 |
15908997113 |
专家4论证意见 |
胶州市事业单位车改公车拍卖服务机构项目经过二次招标,均有一家单位参与投标,根据青财采【2015】25号文件第十一条第四款规定,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。 |
专家4姓名 |
马文武 |
职称 |
高工 |
工作单位 |
青岛裕林实业公司 |
联系电话 |
13969780166 |
专家5论证意见 |
根据青岛市政府采购胶州市事业单位车改拍卖服务机构项目(二次发布),只有一家单位参与投标。二次投标的均只有一家参加投标,根据青岛市财政局“青财采【2015】25号文件”,第十一条(四)规定,采购情形组织单一来源采购程序。 |
专家5姓名 |
孙晓虹 |
职称 |
高工 |
工作单位 |
青岛市市北国土资源分局 |
联系电话 |
15865328616 |